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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轉知「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二條、第七條、第十二條,業經衛福部9/26令修正發布

主旨:轉知「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二條、第七條、第 十二條,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9年9月26日以衛部照字 1091561294號令修正發布(如附件),請 查照並轉知所 屬會員知悉。

說明:依衛生福利部109年9月26日衛部照字第1091561294C號函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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