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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108年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施行地區

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108年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施行地區,並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07年12月18日健保醫字第1070034289號公告副本(如附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