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衛福部修正發布「醫事人員發現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通報辦法」第二條、第四條之修正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各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醫事人員發現人類免疫缺乏病 毒感染者通報辦法」第二條、第四條之修正條文、總說明 及對照表各一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9年12月1日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1090101938號函 辦理(如附件)。

二、衛生福利部為加強監測及追蹤孕產婦疑似感染人類免疫缺 乏病毒之情形,進而能及早因應介入防治,故修正「醫事 人員發現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通報辦法」第二條及第 四條,增訂孕產婦疑似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為通報對 象,及醫事人員通報孕產婦疑似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 時應檢具之資料。

三、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