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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勞動部公告修正「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並自3月3日生效

主旨:轉知勞動部公告修正「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 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如附件),並自110年3月 3日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110年3月3日勞動發管字第1100501416號公告辦 理。

二、旨揭公告新增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診所納入「申請聘僱 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 構」,新增醫療機構限辦理到宅評估。

三、109.6.5.衛生福利部函請本會調查參加全民健保居家醫療 照護整合計畫之西醫診所,有意願申請成為「申請聘僱外 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經本會函請各縣市醫師公會協助調查,109.8.13.本會全醫 聯字第1090000992號函覆衛生福利部(副本諒達),提報438 家西醫診所,全數經勞動部審核通過納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