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國健署為提升新生兒聽力篩檢服務品質及降低重複申報情形,請新生兒聽力篩檢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於提供該服務前,應確實檢核健保卡及黃卡未曾於其他院所辦理後,始得就該服務申報費用,並於黃卡上加蓋已提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提升新生兒聽力篩檢服務 品質及降低重複申報情形,請新生兒聽力篩檢特約醫事服 務機構於提供該服務前,應確實檢核健保卡及黃卡未曾於 其他院所辦理後,始得就該服務申報費用,並於黃卡上加 蓋已提供該服務之院所戳章,敬請協助轉知會員,請 查 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0年3月18日國健婦字第 1100400718號函副本辦理。

二、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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