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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 診所申請「醫療機構設置無障礙就醫環境獎勵」案

主旨:診所申請「醫療機構設置無障礙就醫環境獎勵」一案,詳 如說明段,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4月9日衛部醫字第1101662099A號函 辦理。

二、醫療機構設置無障礙就醫環境符合獎勵條件且通過衛生福 利部或指定之專業團體查核者,診所每家最高獎勵上限三 十萬元。據此擬定「醫療機構設置無障礙就醫環境獎勵計 畫-診所版」(如附件),並委託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 品質策進會(以下簡稱醫策會)辦理後續申請與查核作 業。

三、本案申請對象為診所、中醫診所及牙醫診所,意者請於110 年5月10日前依規定向醫策會提出申請,並繳交相關資 料。 四、前述申請作業如有任何疑義請洽醫策會,諮詢電話:(02) 8964-5215。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