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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 衛福部修正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之「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公告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修正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之 「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 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公告1份,請查 照。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4月13日衛部醫字第1101661853C號函 辦理。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