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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轉知健保署因應COVID-19肺炎疫情,自110年4月(費用年月)起醫院及西醫基層總額醫療費用案件審查,依從寬認定原則辦理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因應COVID-19肺炎疫情, 自110年4月(費用年月)起醫院及西醫基層總額醫療費用 案件審查,依從寬認定原則辦理,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0年5月14日健保審字第 1100035474A號函辦理。

二、旨揭醫療費用案件審查機制採從寬認定原則如下:
(一)旨揭案件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之案件不送審或不核扣:
1、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訂因COVID-19肺炎檢疫及 隔離者。
2、該案件之主次任一診斷符合COVID-19肺炎或流感等相 關診斷碼。
3、申報CT(33070B、33071B、33072B)、病毒快篩與PCR 檢驗(14065C、14066C、12183C、14001B)、胸部XRAY(32001C、32002C)。
(二)門診CT及MRI跨院再執行未調閱案:不核扣。

三、除上揭審查機制外,其他管理專案請各別於醫院及西醫基 層總額分區共管會議討論及管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