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轉知 衛福部辦理「醫療機構辦理醫療事故關懷及醫療爭議協助服務標竿獎勵計畫申請作業須知」及「醫療事故關懷服務績優表揚計畫」,請貴醫療(機構)及所屬會員踴躍提出申請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辦理「醫療機構辦理醫療事故關懷及醫療 爭議協助服務標竿獎勵計畫申請作業須知」及「醫療事故 關懷服務績優表揚計畫」如附件,請貴醫療(機構)及所屬 會員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5月12日衛部醫字第1101662483A號函 辦理。

二、檢附來文及附件。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