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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函 經查電子轉診平台有部分轉診至院所之病人尚未被受理與回復,請至平台確認,以避免影響「雙方」院所轉診醫令申報與費用核付作業

主旨:經查電子轉診平台有部分轉診至貴院所之病人尚未被受理與回復,請至平台確認,以避免影響「雙方」院所轉診醫令申報與費用核付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本組擷取107年10月起至今最新電子轉診平台資料,發現有部分被轉診至貴院所之病人,尚未完成VPN電子轉診平台上「受理」與「回復」作業,請貴院所儘速至VPN電子轉診平台確認,以避免影響轉診「雙方」院所之轉診醫令申報與費用核付作業:

(一)請貴院所定期至VPN電子轉診平台進行「受理」。

(二)受理後病人於轉診單效期內至貴院所就醫,再至VPN醫事人員溝通平台「回復」病人處理情形。

二、貴院所近期VPN電子轉診平台「受理」與「回復」狀態之資料筆數,請至以下路徑下載:登入VPN>服務項目>院所資料交換>院所交換檔案下載。

三、有關電子轉診平台操作詳細說明,請至以下路徑下載:VPN>下載專區>醫事人員服務>下載「醫事機構使用者手冊(電子轉診)」、「醫事人員使用者手冊(電子轉診)」。

四、另外,基層診所接受自醫院層級下、回轉之病人,可申報01038C(接受轉診門診診察費加算)。若有電子轉診平台操作,以及轉診醫令申報相關問題請洽窗口人員:

(一)台北市地區、宜蘭地區:陳先生02-2348-6431

(二)新北市地區:阮先生02-2348-6413、朱小姐02-2348-6439

(三)基隆地區、離島地區:黎先生02-2348-6437

電子轉診受理與管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