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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需要,招募未執業登記之醫事人員辦理防治工作,涉及執行各醫事人員法定業務範圍時,其執業登記之應變措施,請依規定辦理

主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需要,招募未執業登記之 醫事人員辦理防治工作,涉及執行各醫事人員法定業務範 圍時,其執業登記之應變措施,請依規定辦理,請查 照。

說明: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6月 22日肺中指字第1103800298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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