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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健保署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醫療服務計畫」,訂自111年1月1日施行

主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提供 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醫療服務計畫」,訂自111年1 月1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0年11月19日健保醫字第 1100062048號公告副本(如附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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