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知 局核定本轄醫療機構自費項目收費表1份(9項), 自110年12月6日生效

主旨:檢送本局核定本轄醫療機構自費項目收費表1份(9項), 自110年12月6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宜蘭縣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核定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訊息請各醫療機構公開揭示,供民眾就醫選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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