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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覆建議落實「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系統」之廢棄物處理費用稽核一案

主旨: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覆本會建議落實「清除處理機構 服務管理資訊系統」之廢棄物處理費用稽核一案,請 查 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12月8日環署循字第 1100076689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環保署為落實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處理價格公開透明,於 107年12月22日修正「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 辦法」條文第21條之1,已新增「處理機構經核准營運者, 應將處理費用收費範圍於中央主管機關清除處理機構服務 管理資訊系統登載」規定,處理機構應於108年7月1日前依 規定完成上網公開廢棄物處理價格,提供各界查詢廢棄物 處理機構之收費範圍。

三、該署歷年均進行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之調查,經查部 分縣市醫療院所實際委託價格係包含清除(運費)及處理費 用,與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系統所登載處理價格有所不同。該署將持續追蹤公開廢棄物處理價格落實情形, 並成立陳情平台,如有發現清除機構有不當哄抬行為,將 移請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