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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知 健保署修正發布「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自3月1日生效

主旨: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發布「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08年3月1日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08年2月11日健保審字第1080034843A號書函之副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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