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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110年12月20日衛福部公告預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九條附表(七)診所設置標準表修正草案,新增友善設施之規定,請於111年1月13日前提供具體修正建議

主旨:110年12月20日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醫療機構設置標 準」第九條附表(七)診所設置標準表修正草案,新增友善 設施之規定,請 貴會於111年1月13日前提供具體修正建 議,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110年12月29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1229應變會議結論辦理。

二、110年12月20日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第九條附表(七)診所設置標準表修正草案,新增友善設施 (包括通路、廁所及掛號、結帳櫃台及服務台)之規定,本 會於110年12月24日以全醫聯字第1100001708號函轉知 貴 會,諒達。請 貴會於111年1月13日前將具體修正建議寄至 email(t50129a@mail.tma.tw)以利本會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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