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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送 就疫苗政策及疫苗接種受害救濟制度相關建議意見

主旨:檢送本會就疫苗政策及疫苗接種受害救濟制度相關建議意 見如說明,請 卓參惠復。

說明:

一、依本會110年12月15日因應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 會召開「現行疫苗接種受害救濟制度如何因應COVID-19疫 苗之不良反應案件數劇增公聽會」專案會議會議結論辦 理。

二、本會站在促進全國民眾健康權益前提下,期盼透過務實的 策略來推展各項疫苗政策,以建立完善之防疫保護網,本 會之建議意見如下:
(一)建議成立專用基金:基於COVID-19疫苗之風險與其他疫 苗不同,系採用緊急授權使用,且涉及全球之緊急重大 公衛事件,致預防接種不良反應之審議有必要採取與其 他疫苗不同標準。因此在經費方面,無論是處理COVID19疫苗或其相關衍生問題,建議應另外編列預算或撥補 費用成立基金,用以挹注受害救濟、推動疫苗事務及相 關行政必要費用等。
(二)建議盤點法制相應規劃:目前對於緊急授權之疫苗相關 法規制度不足,建議可從防疫相關特別法規予以增訂。 以疫苗為例,目前《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 辦法》係針對一般預防接種疫苗補償為出發點,雖對象 包含緊急使用授權(EUA)疫苗 ,但其風險實與常規疫 苗不同,既有參考資料亦不足。尤其施打EUA疫苗是在風 險難以預知情況下接種,政府應從法制面完整規劃,甚 至制定特別規範,有別當前疫苗救濟參考美國CICP制 度,即係針對特別風險之措施給予特別之救濟制度。為 有利於疫苗施打之推動,鼓勵民眾施打疫苗,對於關聯 性、嚴重程度之審定,宜適度放寬,以免國人裹足不 前,造成防疫漏洞與風險。
(三)建議調整制度提升通報效能:因應施打疫苗產生之各種 狀況,或應慎重思考比照職災,由專科醫師依專業判斷 疫苗不良事件。抑或提供相當之通報獎勵金或建立獎勵 制度,與檢討疫苗接種相關不良事故通報系統 ,以提升 醫師或病人通報之意願,俾便標記疑似風險個案,以利 後續追蹤。
(四)建議精進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行政作業:醫療機構於 配合防疫工作已疲於奔命,審議必要資料之蒐集,建議 有初步審查之機制,確需進一步取得更多資料,始函請 相關機構提供。基於COVID-19疫情相關通報及申請案件大增,對於醫療機構行政成本(包含人事、時間、事務 費用等各項支出)負擔亦超過平日,一般病人請求提供 病歷複製本尚需支付合理費用,則主管機關向醫療機構 索取所需資料,亦盼能對合理行政作業費用或成本予以 補助,以加速資料取得及提高配合意願。另由於審議過 程所需增補專家人力、相關經費及預算,建議於政府財 務許可下,提供挹注,以免因審查資源不足,造成進度 落後,影響人民權益。
(五)建議強化民眾宣導溝通:建議政府針對疫苗不良反應, 以通俗易懂之方式告知民眾,以降低民眾對疫苗接種之 疑慮。另建議對於疫苗接種後可預期產生之身體狀況或 反應,於衛教單張適時進行滾動式修正,增進民眾對於 疫苗最新資訊的正確認識,以利疫苗接種及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