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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為提供現行長照人員資格取得規定及相關繼續教育相關課程之概況說明,檢送本會說帖乙份

主旨: 為提供現行長照人員資格取得規定及相關繼續教育相關課程之概況說明,檢送本會說帖乙份如附件,建請 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會108年1月15日第11屆第5次專科醫學會委員會會議結論、108年1月17日第11屆第14次醫療政策委員會會議辦理情形結論及108年1月25日本會「長照小組醫師意見書簡化會議」結論,並經108年2月24日第十一屆第十八次理事會報告通過辦理。

二、 近來報載國內某長照醫學會號稱取得該會辦理課程取得學分後,才有資格申請長照專科醫師證書案,引起議論,且誤導有志從事長照服務醫師,為提供醫師正確訊息,特製作說帖乙份,以為釐清導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