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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 衛福部函釋有關支援報備之醫師是否得核准登記為「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施行特定美容醫學手術之醫師一事

主旨: 衛生福利部函釋有關支援報備之醫師是否得核准登記為「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施行特定美容醫學手術之醫師一事,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3月8日衛部醫字第1080106976號函辦理。

二、 查現行「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尚無限制支援報備之醫師登記施行特定美容醫學手術,醫療機構施行本辦法第23條所定特定美容醫學手術項目,應依第4條規定申請核准登記,其施行特定美容醫學手術之醫師,應符合本辦法第23條至第26條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