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 建請經濟部自4月至12月,對醫療院所水電優惠、減免應予持續,6/14經濟部函復如附件

主旨:本會建請經濟部自111年4月至12月,對醫療院所水電優 惠、減免應予持續,111年6月14日經濟部函復如附件, 請 查照。#124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111年6月14日經授營字第11120367050號函辦 理。

二、本會於111年6月9日以全醫聯字第1110001404號函,建請經 濟部自111年4月至12月,對醫療院所水電優惠、減免應予 持續(副本諒達)。

三、111年6月14日經濟部函復重點略以:
(一)水費減免部分:台水公司110年虧損達14.39億元,111年 預計虧損1.65億元,如賡續辦理水費紓困減免,恐無力 自行吸收經費。
(二)電費減免部分: 台電公司110年配合行政院紓困4.0精進 方案,已提供受疫情嚴重影響之服務業及農業用戶110年 5至7月電費減免、緩繳措施及暫緩實施110年6、7月民生住宅夏月電價,台電公司自行吸收約80億元。該公司二 年來自行吸收之金額已逾162億元,對財務已造成沉重負 擔。
(三)僅針對醫療(事)機構辦理減免,可能引發公平性爭 議,且衛生福利部前於111/5/19函請經濟部持續推動醫 療(事)機構水、電費減免,經濟部已函復該部如評估 醫療(事)機構確有水、電費紓困之需求,可依「嚴重 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規定, 自行編列預算辦理醫療(事)機構之紓困。

四、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