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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轉 健保署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已屆滿,將自8月1日起取消給付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 證有效期限已屆滿,將自111年8月1日起取消給付一案, 請查照並轉知所屬。#1225

說明:

一、依據該署111年6月22日健保審字第1110056190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料可於該署全球資訊網下載擷取(網址:http://www.nhi.gov.tw/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特殊材料/特材相關 法規與規範/許可證效期處理/醫療器材許可證逾期取消健 保給付相關函文及品項/111/醫療器材許可證逾期將於111 年8月1日取消健保給付特材品項表)。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各醫院
副本:本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本局醫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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