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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因應今年COVID-19疫情比去年更加嚴峻,建請財政部於研訂「111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西醫師適用之費用率得按該費用率之125%計算,並建議今年疫情對醫事人員及構取得相關收入免徵所得稅及

主旨:因應今年COVID-19疫情比去年更加嚴峻,建請財政部於研訂「111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西醫師適用之費用率 得按該費用率之125%計算,並建議今年疫情對醫事人員及 醫療(事)機構取得相關收入免徵所得稅及免繳納印花稅之 相關建議,請 察照。#123

說明:

一、依據本會111年5月17日第12屆第10次醫療事業輔導委員會 議結論辦理。

二、國內疫情今年持續嚴峻,每日本土確診個案更突破數萬 例,截至目前本土確診病例已超過330萬,並持續增加中, 基層診所除原先醫療工作外,為配合政府防疫政策,投入 大量人力照護確診個案外,更承擔起輕症確診個案視訊居 家照護、快篩陽性視訊判定、確診者遠距診療及開藥、 COVID-19疫苗接種、PCR採檢作業、支援醫院社區篩檢站醫 護人力等重大任務,為防疫工作付出更多防疫成本,尤其 面臨各項照護模式不斷更迭,醫療資訊系統一再改版,醫護行政人力負擔更加吃重,本會建議「111年度執行業務者 費用標準」附註二,西醫師適用之費用率,得按該費用率 之125%計算。

三、貴部111年3月1日台財稅字第11000704700號函釋,有關嚴 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執行醫療業務之 醫事人員及醫療(事)機構取得相關收入免徵所得稅事宜, 面對今年疫情更加嚴峻,本會建議111年度免稅項目比照辦 理外,對今年度參與確診者個案居家照護計畫、遠距診療 服務、提供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對象快篩陽性, 視訊診療判定等,以上皆來自疾管署預算,建議今年亦比 照列入免稅。並建議增列提供醫院醫師及醫療人員防疫特 別扣除額或降低課稅級距之稅務優惠。

四、另,感謝 貴部為體恤醫療院所防疫辛勞及減輕醫療院所收 入銳減及防疫成本增加之經營負擔, 貴部111年4月14日台 財稅字第11104527350號函釋,醫事人員或相關工作人員依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2條第1項 及第2項規定,收受補貼、津貼及獎勵所開立之收據,依印 花稅法第6條第8款規定,免繳納印花稅;至執行防治工作 人員等依前揭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領取政府發給補償等 所開立之收據,依印花稅法條第9條規定,免繳納印花稅, 建議未來持續比照辦理。

正本:財政部
副本:立法委員羅致政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邱泰源國會辦公室、衛生福利部、各縣市 醫師公會、中華民國基層醫師協會、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中華民國診所協會 全國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