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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衛福部函知「健保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79條附件二、第80條附件三、第81條附件四、第82條附件五、第83條附件六、第84條附件七,業經部於6/21修正發布,自1/1生效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函知「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 標準」第七十九條附件二、第八十條附件三、第八十一條 附件四、第八十二條附件五、第八十三條附件六、第八十 四條附件七,業經衛福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21日以衛部 保字第1111260212號令修正發布,自111年1月1日生效, 請 查照。#152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1年6月21日衛部保字第1111260212C號函 (附件)辦理。

二、發布令影本(含法規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頁數 過多,敬請自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路徑為首頁>公 報瀏覽>028卷114期(網址:https://reurl.cc/e3l3AL)。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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