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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有關「健保醫療給付改善方案」之承作院所及醫事人員資格項目,配合衛福部政策,於今年屆期者,自動展延一年

主旨:有關「全民健保醫療給付改善方案」之承作院所及醫事人 員資格項目,配合衛生福利部政策,於今(111)年屆期 者,自動展延一年,請 查照。#172

說明: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1年7月27日健保醫字第 1110662037號函辦理。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各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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