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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疾管署函復覆藥師公會全聯會有關建議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之溫度保存規範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函復覆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 聯合會有關建議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之溫度保存規範 1事,請查照。#1209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8月29日疾管感字第 1110013605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1份。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藥師公會、宜蘭縣各醫院、12鄉鎮市衛生所
副本:本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本局醫政科、本局疾病管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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