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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轉知 「全民健保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辦法」第二條附表一,業經衛福部4月2日以衛部保字第1081260105號令修正發布

主旨:轉知「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辦法」第二 條附表一,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8年4月2日以衛 部保字第1081260105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 (含修正規定)1份,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4月2日衛部保字第1081260105C號函 辦理(如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