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 新增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經皮神經電刺激處置費,費用400元,自10月26日生效

主旨: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經皮神經電刺 激處置費,費用400元,自111年10月26日生效,請查 照。#1225

說明: 一、依據宜蘭縣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核定作業要點及宜蘭仁 愛醫療財團法人宜蘭仁愛醫院111年10月21日仁醫字第 111000042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訊息請各醫療機構公開揭示,供民眾就醫選擇參考。

正本:宜蘭縣中西牙醫師公會、宜蘭縣各醫院、本縣12鄉鎮市衛生所
副本:第16屆醫事審議委員、本局醫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