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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有關東竹藥品股份有限公司主動回收藥品「抑鬱錠10毫克 (衛署藥製字第048506號)」(共58批,批號詳見說明段)一 案,請配合辦理

主旨:有關東竹藥品股份有限公司主動回收藥品「抑鬱錠10毫克 (衛署藥製字第048506號)」(共58批,批號詳見說明段)一 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1240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2年1月18日FDA藥字第 1121400651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司表示因該藥品部分批號於長期安定性試驗第24個 月時發現不純物含量達規格上限,故預防性回收批號 BKC461、BKC471、BKC481、BKC491、BKC501、BKC511、 BKC521、BKC531、BKE471、BKE481、BKE491、BKE501、 BKE511、BKE521、BKE531、BKE541、BKK551、BKK561、 BKK571、BKK581、BKK591、BKK601、BAB461、BAB471、 BAB481、BAB491、BAB501、BAB511、BAE471、BAE481、 BAE491、BAE501、BAE511、BAE521、BAJ391、BAJ401、 BAJ411、BAJ421、BAJ431、BAJ441、BAL471、BAL481、BAL491、BAL501、BAL511、BAL521、BBD591、BBD601、 BBD611、BBF491、BBF501、BBF511、BBF521、BBF531、 BBF541、BBF551、BBF561、BBF571,共58批。經核,本案 係屬第二級回收,基於民眾用藥安全,惠請轉知所屬會 員,如有案內產品請立即下架,並配合廠商回收事宜。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藥師公會、宜蘭縣藥劑生公會、宜蘭縣西藥商業同業公 會
副本:本局食品藥物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