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健保署函知 有關申請參加112年「健保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作業事宜

主旨:有關申請參加112年「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以下稱本計畫)作業事宜,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署112年1月30日健保醫字第1120101068號公告副本辦理。

二、本計畫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相關內容請逕至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nhi.gov.tw/健保服務/健保醫療計畫/家庭醫師整合照護計畫/醫療院所專區/歷年公告)擷取下載參考。

三、考量本署須辦理參與院所及醫師申請資格審查,且醫療群需於計畫公告3個月內完成收案會員資料上傳等作業,有意願參與之院所,請自行籌組醫療群,並至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nhi.gov.tw/健保表單下載/各區業務組表單/臺北業務組專屬表單/醫事機構/各項方案及試辦計畫相關表單/家醫計畫)擷取下載「112年家醫計畫社區醫療群申請書」,於112年4月29日前以「掛號郵寄」至本署臺北業務組醫療費用二科(地址:10047台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1號3樓,註明:112年家醫計畫申請書),俾憑辦理後續作業。如前一年度已經參與本計畫且群內診所、參與醫師與前一年度相同者,可具函敘明前述事項供本署備查,無須郵寄申請書至本署。

四、各院所應照護名單已置放於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請至VPN/下載專區/服務項目/專案或試辦計畫/試辦計畫資料維護,下載「6-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使用者手冊」及「6-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上傳格式說明」,申請本計畫應照護對象名單查詢作業,即可下載應照護對象名單,會員名單上傳第一階段作業至112年4月29日截止,請於期限內完成上傳。

五、本計畫申請作業相關事宜,同步以電子郵件轉知轄區西醫基層診所,請各縣市醫師公會協助轉知會員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正本:本署臺北業務組140個醫療群執行中心、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臺北分會、台北市醫師公會、新北市醫師公會、基隆市醫師公會、宜蘭縣醫師公會、金門縣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