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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轉知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有關調整COVID-19隔離治療相關費用支付對象案

主旨: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有關調整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隔離治療相關費用支付 對象一案,請查照。#1221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4月 28日肺中指字第1123700069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1份。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羅東 聖母醫院、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 礁溪杏和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宜蘭仁愛 醫療財團法人宜蘭仁愛醫院、宜蘭員山醫療財團法人宜蘭員山醫院、海天醫療社 團法人海天醫院
副本:本局醫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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