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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更正彙整之111年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說明與試算範例,有關涉及C肝收入之報稅方式

主旨:更正本會彙整之111年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說明與試算範 例,有關涉及C肝收入之報稅方式,並請協助轉知所屬會 員,請 查照。#123

說明:

一、會員反應「C肝藥品費用之全民健康保險收入(以下稱C肝收 入)」報稅問題,經與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確認,扣 繳憑單金額內含C肝收入,爰於申報收入時,須扣除C肝收 入,費用亦將C肝點數自核定點數扣除。

二、依112年5月15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財字第 1120650438號函釋(諒達),109年度起,已將「居家失能個 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個別開立扣繳憑單(執業別代碼: 57),惟「C型肝炎全口服新藥費用」,自112年度起才會個 別開立扣繳憑單(執業別代碼:59)。

三、本會112年5月15日全醫聯字第1120000558號函(諒達), 其中「111年度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說明與試算範例」涉及 C肝收入之報稅情形三及報稅情形四,更正後版本【附件】。

四、相關訊息刊登本會官網。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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