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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知 衛福部修正發布「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主旨: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 育及登錄辦法」,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123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2年10月11日衛部顧字第1121962829C號函 (如附件)辦理。

二、「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修正 重點略以:
(一)第九條:「...原住民族與多元族群文化敏感度及能力之 課程達十二點,並以每年二點為原則。」修訂為「...原 住民族、多元族群文化敏感度及能力之課程各達六點, 並以每年各一點為原則。」。
(二)新增第二十一條之一: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月 十一日修正施行後,長照人員依第七條規定申請更新認 證證明文件者,其第九條第二項及第三項繼續教育課程 之認定,依下列規定為之:
1、第九條第二項課程,應包括下列內容:
(1)一百零六年六月三日至一百十一年九月三日修習課 程者:消防安全、緊急應變、傳染病防治、性別敏 感度及多元族群文化。
(2)一百十一年九月四日以後修習課程者:消防安全、 緊急應變、感染管制、性別敏感度。
2、第九條第三項:
(1)一百十三年六月二日以前更新認證證明文件者修習 原住民族與多元族群文化敏感度及能力合計二 點。
(2)一百十三年六月三日以後更新認證證明文件者修習 原住民族與多元族群文化敏感度及能力每年至少各 一點。
3、修訂第十一條附件二內容,重點如下:
(1)網路繼續教育課程由「每50分鐘為0.5點」,提高 為「每50分鐘為1點」,惟參加網路課程超過40點 者,以40點計。
(2)新增「實體繼續教育」課程以線上同步方式(例如 直播、視訊或其他方式)辦理者,學員人數以二百 名為限,如學員超過五十名,每增加五十名學員應 安排至少一名課程助理,且應有講師同步授課、線 上簽到(退)及確核學員在線與否之機制,並輔以 多元教學評量方式評核學員學習成效;課程主題須 加註「線上同步課程」字樣。

三、相關訊息刊登本會官網。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