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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建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有關醫療院所及醫療人員112年度取得防疫收入免徵所得稅案,局回復詳如說明

主旨:本會建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有關醫療院所及醫療人員112 年度取得防疫收入免徵所得稅案,該局回復詳如說明, 請 查照。#123

說明:

一、依財政部台北國稅局112年10月19日財北國稅綜所遺贈字第 1120028268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本會112年9月6日全醫聯字第1120001147號函副本諒達。

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回覆:醫療院所及醫療人員依廢止前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2條規 定取得之防疫收入,得依同條例第9條之1第1項規定,免納 所得稅。至建議增列提供醫院醫師享有定額免稅獎勵一 節,因現行無免稅之法令依據,倘經主管機關評估仍有獎 勵及減輕負擔之必要,建議由主管機關採其他獎勵或補助 措施。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副本: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中華民國基層醫師協會、中華民國診所協會全國聯合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