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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有關111年「健保鼓勵醫事服務機構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方案」中「提升院所智慧化資訊獎勵」是否符合徵免所得稅範圍案

主旨:轉知有關111年「全民健康保險鼓勵醫事服務機構即時查 詢病患就醫資訊方案」中「提升院所智慧化資訊獎勵」是 否符合徵免所得稅範圍案,詳如說明,請查照。#131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10月23日衛授保字第1120664429號函 (如附件一)辦理。

二、本會前於111年11月8日以全醫聯字第1110002169號函(如附 件二)衛生福利部建議旨揭事項,經該部函詢財政部旨揭 「提升院所智慧化資訊獎勵」(包含部分負擔改革獎勵、居 家輕量藍牙獎勵及就醫識別碼等獎勵)是否比照「網路月租 費」補助款之所得類別予以免稅。

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旨揭「提升院所智慧化資訊獎勵」 等獎勵金,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之其他所得: 「不屬於上列各類之所得,以其收入額減除成本及必要費 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格式代號:95B非實報實銷),應依同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 不予免稅。

四、惟「全民健康保險鼓勵醫事服務機構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 訊方案」中之「網路月租費」補助款仍予以免稅,併予敘 明。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