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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轉知 疾管署「113年非愛滋指定醫事機構愛滋病毒篩檢與暴露愛滋病毒前預防性投藥(PrEP)計畫」公開徵選案,並依說明段辦理相關事宜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3年非愛滋指定醫事機構 愛滋病毒篩檢與暴露愛滋病毒前預防性投藥(PrEP)計畫」 (詳如附件1)公開徵選案,並依說明段辦理相關事宜,請 查照。#1202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2年10月24日疾管慢字第 1120300829號函(附件2)辦理。

二、符合申請旨揭計畫之醫事機構資格如下:
(一)經衛生局核備同意可執行PrEP之醫事機構。
(二)醫師及相關護理人員應依「醫事機構執行人類免疫缺乏 病毒預防性投藥服務規範」規定,定期接受愛滋相關教 育訓練。

三、旨揭計畫內容重點摘述如下:
(一)補助對象:
1、感染者之配偶/伴侶。
2、35歲以下年輕族群(其中藥愛族群且加入藥癮戒治者及 性交易服務者,可不受年齡限制)。
(二)補助內容:
1、補助項目包括:個案追蹤輔導費、定額補助費、民眾 穩定回診服藥酬賞金、配偶諮詢輔導加入費、轉介藥 癮戒治費、藥癮戒治者成功轉銜加入PrEP費、經濟或 社會弱勢族群補助費。 2、定額補助費包括藥品費用、個案管理服務費、愛滋檢 驗及藥事服務費等,依對象補助方式如下:
(1)感染者之女性配偶/伴侶、女性年輕族群、跨性別 女性:每月補助執行機構新臺幣(以下同)14,000 元,條件為補助對象該次就醫,執行機構應至少開 立30顆藥予補助對象。
(2)感染者之男性配偶/伴侶、男性年輕族群:每3個月 定額補助執行機構1次,第1-3次就醫開藥每次補助 10,000元,條件為補助對象該次就醫,執行機構應 至少開立20顆藥予補助對象;若補助對象持續回診 就醫,則補助對象第4次就醫開藥時補助14,000 元,條件為補助對象該次就醫,執行機構應至少開 立30顆藥予補助對象。

四、另,由於使用PrEP民眾亦為感染Mpox之風險對象,應鼓勵 其接受Mpox疫苗接種,因此併旨揭計畫提供執行機構Mpox 疫苗接種服務之補助費用,包括:疫苗接種完成率達成補助、門診補助、假日或夜間門診加成補助、社區外展接種 站補助及發放愛滋自我篩檢試劑補助等,執行機構得視需 求評估辦理。

五、疾管署將於近日召開旨揭計畫說明會(另函通知),請有提 供自費PrEP服務或診治性病較多的醫療院所加入,並整合 有意願加入計畫之執行機構,請執行機構於本(112)年11月 24日前將計畫書送本局進行初審,本局於同年12月8日前將 計畫書併同初審意見表函送疾管署,俾利辦理後續審查及 簽約事宜。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仁愛醫療財團法人宜蘭仁愛醫院、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 法人礁溪杏和醫院
副本:本局疾病管制科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