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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因應淋病防治所需,檢送修正之「淋病防治工作手冊」,請醫師公會轉知轄內診所及貴院(所)知悉並依循辦理

主旨:因應淋病防治所需,檢送修正之「淋病防治工作手冊」 (如附件),請醫師公會轉知轄內診所及貴院(所)知悉並依 循辦理,請查照。#1202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112年11月8日疾 管慢字第1120300940號函辦理。

二、旨揭工作手冊經參考國際淋病相關文獻,包含:世界衛生 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美國疾病管制 中心(The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歐盟、英國及加拿大等相關國家之文 獻,以及疾管署邀集性傳染病之專家與台灣感染症醫學 會、台灣家庭醫學醫學會、台灣泌尿科醫學會、台灣婦產 科醫學會等相關醫學會,召開之淋病治療建議專家會議決 議等進行修正,修正重點摘述如下:
(一)更新疾病概述、致病原、流行病學、傳染方式、通報作 業及防疫措施等內容。
(二)修正淋病藥物治療建議。 (三)調整疫情調查及個案管理與性接觸者/伴侶追蹤服務,以 1年內重複感染通報淋病2次(含)以上,或經疾管署檢驗 及疫苗研製中心檢出具抗藥性淋病雙球菌菌株之個案為 對象(下稱風險管理個案),進行疫調及個案管理,同時 修正個案疫調單及新增個案追蹤單。

三、有關風險管理個案,請院(所)於風險管理個案通報後或於 收到疾管署轉知衛生局淋病抗藥性個案後30天內完成疫情 調查,並於疫調後3個月內完成個案管理(含接觸者追蹤與 伴侶服務)作業。

四、因應防治工作手冊修正,疾管署刻正辦理「傳染病問卷調 查管理系統」功能調整增修作業,於系統功能完成增修之 前,風險管理個案為1年內重複感染淋病通報2次(含)以上 者,請依偱目前即有的個案疫調單(性傳染類疫調單)填 列;針對風險管理個案為具抗藥性個案,經疾管署轉知需 疫情調查後,請於期限內完成疫調及個案管理(含個案管理 與性接觸者/伴侶追蹤服務等)作業,並將疫情調查及追蹤 管理結果等資料,填列於新修正之淋病個案疫調單及新增 淋病個案追蹤單,將結果以電子檔(Excel檔案格式)提供予 所轄疾管署北區管制中心。俟疾管署「傳染病問卷調查管 理系統」功能增修完成,再另行通知作業方式。

五、旨揭工作手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www.cdc.gov.tw)/傳 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淋病/重要指引及教材/傳染 病防治工作手冊項下下載運用。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羅東聖母醫院、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宜蘭仁愛醫院、天主教靈醫 會醫療財團法人礁溪杏和醫院、宜蘭縣羅東鎮衛生所、宜蘭縣宜蘭市衛生所、宜 蘭縣礁溪鄉衛生所、宜蘭縣頭城鎮衛生所、宜蘭縣壯圍鄉衛生所、宜蘭縣員山鄉 衛生所、宜蘭縣五結鄉衛生所、宜蘭縣冬山鄉衛生所、宜蘭縣蘇澳鎮衛生所、宜 蘭縣三星鄉衛生所、宜蘭縣大同鄉衛生所、宜蘭縣南澳鄉衛生所
副本:本局疾病管制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