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疾管署公告修正「傳染病檢體採檢項目與時間及送驗方式一覽表」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修正「傳染病檢體採檢項 目與時間及送驗方式一覽表」,請 查照。#124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2年11月7日疾管檢驗字第 1121300871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內容為調整「多重抗藥性結核病」及「結核病」 採檢項目及採檢時間:
(一)多重抗藥性結核病:
1、採檢項目:由「藥敏試驗初判為多重抗藥性菌株」、 「臨床上呼吸道檢體(含痰檢體及上呼吸道沖洗 液)」修正為「臨床檢體」、「菌株」。
2、採檢時間:由「配合案例調查」修正為「配合臨床或公 衛需求」。
(二)結核病:
1、採檢項目:由「痰液」、「菌株」修正為「臨床檢體」、「菌株」。
2、採檢時間:由「初次驗痰(未投藥前)」、「配合案例 調查」修正為「配合臨床或公衛需求」。

三、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