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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知 新光人壽保險公司提供之「會員團體保險」理賠申請書新版,自即日起適用

主旨:檢送新光人壽保險公司提供之「會員團體保險」理賠申請 書新版(如附件),自即日起適用,詳如說明,請查照。#111

說明:

一、新光人壽保險公司承保本會「會員團體保險」至112年6月 30日止,會員逝世日期如為112年6月30日以前,申請理賠 須填寫新光人壽之申請書向該公司申請。

二、新光人壽提供之「會員團體保險」理賠申請書,本次修訂 與前版差異如下:
(一)刪除文字:理賠申請書正面-右下方原文字→「※填寫 行動電話將做為發出理賠簡訊服務之用」刪除。
(二)刪除一覽表:理賠申請書背面「申請各項保險金所需檢 附文件一覽表」刪除。
(三)增訂文字:理賠申請書背面「申請注意事項」增訂17. 「 如受益人之手機號碼有開啟LINE通知型訊息服務,本次理 賠結果,將會傳送至建檔手機號碼所設定之LINE帳號。」

三、以填寫日為準,舊版延用至112年12月31日止。

四、新版理賠申請書如附件,敬請提供受益人使用。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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