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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為提升預防保健「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服務品質,請依照國健署及健保署相關規定辦理

主旨:為提升預防保健「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服務品質,惠請 依照國民健康署及中央健康保險署相關規定辦理,詳如說 明,請查照。#1310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子宮頸抹片陽性個案後續確 診及治療處置流程(附件1)」及中央健康保險署「全民健 康保險癌症治療品質改善計畫(附件2)」辦理。

二、依照「子宮頸抹片陽性個案後續確診及治療處置流程」, 30歲以上婦女於基層醫療單位進行子宮頸抹片檢查(1年1 次),抹片判讀結果為非典型腺體細胞病變(AGC)或高度 鱗狀上皮細胞病變(HSIL)以上者(抹片結果編碼為5,8- 13,15-18),需轉介或轉診至確診醫院接受切片檢查。

三、另依「全民健康保險癌症治療品質改善計畫」說明:自抹片採檢日起21個日曆天(含)內以健保電子轉診平台完成個 案轉診,且於9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個案切片確立診斷之 追蹤,每一個案有二項申報編號者,得分別支付採檢單位 「追蹤管理費(編號P7704C,支付點數800點)」及確診單 位「診斷品質管理費(編號P7711C,支付點數1200 點)」。

四、本縣3家癌症診療品質認證之醫院(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 會羅東博愛醫院、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及天主教靈 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羅東聖母醫院)皆需有原篩檢單位提供 之子宮頸抹片檢查報告,方能安排切片確診。

五、綜上,為使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陽性個案能早期確診、早 期治療,惠請針對篩檢陽性個案,確實開立抹片判讀結果 報告予民眾,並依相關規定辦理轉介或轉診。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宜蘭仁 愛醫療財團法人宜蘭仁愛醫院、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礁溪杏和醫院、譚國 勇婦產科診所、徐瑪里婦產科診所、永合診所、開蘭安心診所、長庚家安診所、 林正權婦產科診所、黃志賢婦產科診所、東興婦產科診所、村却診所、吳慶順診 所、金明診所、曾家庭醫學科診所、吳昌達診所、建生診所、李彰義診所、照仁 診所、吳震世診所、安信診所、簡再興診所、林智偉診所、徐診所、吉祥診所、 協和診所、皇尚診所、文平診所、宜蘭員山醫療財團法人普門診所、貝斯特助產 所
副本: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天主教靈 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羅東聖母醫院、本局企劃科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