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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健保署函知有關「無對應診療項目之新醫材案件」納入健保給付申請流程

主旨:轉知中央健保署函知有關「無對應診療項目之新醫材案 件」納入健保給付申請流程,詳如附件,請查照。#152

說明:依中央健保署113年1月16日健保醫字第1130660062號函辦 理。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