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知 「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十、附表十四及「健保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

主旨:「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 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十、附表十四及「全民健康 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 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附表 六、附表十修正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 月9日分別以衛授食字第1131403093號及衛授食字第 1131403094號公告預告,請查照轉知。#121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3年4月9日衛授食字第1131403096號函辦理 (如附件)。

、對公告預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規定期限 內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陳述意見。

三、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嘉義縣醫師公會、宜蘭縣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