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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相關院所 為辦理108年度基層醫療機構督導考核暨品質提昇輔導訪查結果案

主旨:為本局辦理108年度基層醫療機構督導考核暨品質提昇輔 導訪查結果1案,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醫療法第28條:「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醫院評鑑。直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轄區內醫療機構業務,應定期實 施督導考核」規定辦理。

二、旨揭訪查作業業於本(108)年5月14日至7月17日辦理完竣, 共查核136家基層診所(中醫16家、西醫78家、牙醫42家), 合格家數106家(中醫14家、西醫56家、牙醫6家);不合格 家數30家(中醫2家、西醫22家、牙醫6家),不合格率中醫 13%、西醫28%、牙醫14%。

三、檢附「108年度基層醫療機構督導考核暨品質提昇輔導訪查 結果彙整表」1份,惠請貴所針對未改善項目,於本(108) 年9月15日前改善完成,本局將於108年9月16日起進行複查。

四、副本抄送宜蘭縣中、西、牙醫師公會,惠請協助督導所屬 進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