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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全民健保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五十二條之二修正條文及對照表勘誤表

主旨:檢送「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五十二 條之二修正條文及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8月14日衛部保字第1081260327A號函 辦理。

二、「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五十二條之 二,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8年8月1日以衛部保字第 1081260287號令修正發布在案。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