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國健署函覆「成人預防保健與代謝症候群之精進建議」案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函覆「成人預防保健與代 謝症候群之精進建議」案,請查照。#123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4年3月18日國健慢病字第 1140102473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函覆重點如下:
(一)各醫療院所執行成健服務前,務必依規於查詢系統執行 資格查詢作業,依查詢符合資格者進行服務,即無扣款 之問題。
(二)成人預防保健第二階段補助更名乙節,申報費用依服務 內容規範給付,非以費用名稱定義,若同時申報診察費 與成健服務費用,成健服務費用不受影響,健保署診察 費依健保署規定辦理。
(三)有關執行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併行疾病診療之門診診察 費申報方式,該署業已函轉本會「執行代謝症候群防治 計畫不得申報門診診察費;如執行計畫併行其他疾病診療,兩者分開申報,且疾病診療得申報診察費。」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