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知 新增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1項,經核定詳如說明段;自1月6日生效

主旨: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1項,經核定詳 如說明段;自115年1月6日生效,請查照。#1263

說明:

一、依據宜蘭縣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核定作業要點及醫療財 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115年1月5日羅博醫字第 1150100005號函辦理。

二、旨案核定醫療自費項目如下: (一)子宮托置入術,每次收費新臺幣1,500元整。

正本:本轄各醫院、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各衛生所
副本:宜蘭縣第18屆醫事審議委員、本局醫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