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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 有關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之機構,需於109年1月31日前辦理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管制藥品收支結存申報作業1案,請依說明段辦理

主旨:有關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之機構,需於109年1月31日前辦 理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管制藥品收支結存申報作 業1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108年 12月18日FDA管字第1081800875號函辦理。

二、因機構業者辦理108年管制藥品收支結存情形申報期間 (109年1月1日至1月31日)將屆,食藥署將於今(108)年12 月31日前寄送申報通知予各機構,並於該署網站及管制藥 品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稱管藥系統)公布申報提醒訊息。

三、為提升行政效率,請機構業者善加使用管制藥品管理資訊 系統線上申報收支結存資料。倘機構以紙本方式申報,依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8條第2項規定,申報表需同時寄送本 局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該署將於申報截止日後2 個月內建檔完成。

四、另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8條第2項及同條例施行細則第27 條之規定,醫療機構、藥局、獸醫診療機構、畜牧獸醫機 構及醫藥教育研究試驗機構,每年一月應向所在地衛生主 管機關及食藥署辦理前一年管制藥品之申報;於該期間無 任何管制藥品收入、支出或結存者,亦須辦理申報作業。 違反規定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其管 制藥品管理人亦處以相同之罰鍰,申報前請於管制藥品管 理資訊系統htts://cdmis.fda.gov.tw)「下載專區」下載 並詳閱操作手冊。於申報截止日前,均可隨時上網申報, 倘申報資料有錯誤、疏漏,亦可於申報期間自行上網修 正。108年曾辦理管制藥品登記證變更者,請自辦理變更時 所申報之日期接續申報,已申報過之資料無需重複申報。 「本期結存數量」應為「上期結存數量」加上「本期總收 入數量」再扣除「本期總支出數量」,且應與108年12月31 日簿冊所登載之結存量相符。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儘速依 時限內完成108年度管制藥品收支結存申報作業,以免逾期 受罰。

五、副本抄送各衛生所,請協助督促轄區業者,儘速於時限內 完成管制藥品收支、結存申報作業。

六、檢送機構管制藥品申報通知及海報1份供參。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