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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健保署修正發布「全民健保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5/1生效

主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發布「全民健康保險醫療 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09年5月1 日生效,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09年3月23日健保審字第 1090034829A號書函之副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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