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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轉知健保署因應COVID-19疫情期間,辦理提升暫付金額方案,自費用年月109年3月起,修正方案補付金額計算方式

主旨:轉知中央健保署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期間,辦理 提升暫付金額方案,自費用年月109年3月起,修正方案補 付金額計算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中央健保署109年4月10日健保醫字第1090033001號函辦 理(附件)。

二、依健保署109年3月12日健保醫字第1090032872A號函(諒 達),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期間,為協助院所維持 正常營運,辦理提升暫付金額方案,並將視實際執行情形 及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

三、經分析108年及109年1月至2月申報資料,醫療費用負成長 之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占多數,為協助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 於疫情期間維持正常營運,修正本方案處理原則,若今年 暫付金額低於去年同期核定金額者,進行補付,補付金額 計算方式:自費用年月109年3月起,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 皆以去年同期核定金額計算補付金額,即補付金額=108年同期核定金額-當月暫付金額;若無去年同期者,補付金額 =當月申請點數*0.95-當月暫付金額。

四、前開補付金額計算修正後,後續仍將視實際執行情形及疫 情發展滾動式修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