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衛福部發布「醫院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發布「醫院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 施辦法」,詳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9年7月10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091664060C號函 辦理。

二、旨揭重點如下包含:本辦法之適用範圍、主管機關、用詞定 義、醫院應訂定安全維護計畫、應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 全維護計畫、個人資料之定期檢視、銷毀或停止蒐集、處 理及利用之情形、蒐集及傳輸個人資料時應符合之規定及 遵守之告知義務、醫院委託他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 料之規範、對所屬人員施以教育訓練或認知宣導、醫院應 設置必要之安全設備及防護措施、應訂定應變機制、自動 化機器設備之軌跡資料、醫院應檢視所定計畫之合宜性、 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查核機制及公立醫院準用之規定。

三、本函刊登本會網站。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