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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轉知健保署公告自即日起廢止6月8日健保審字第1090035572號公告「新增民眾自付差額特材『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等共8類之核定費用」案

主旨:轉知中央健保署公告自即日起廢止109年6月8日健保審字 第1090035572號公告「新增民眾自付差額特材『特殊功能 人工水晶體』等共8類之核定費用」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健保署109年7月24日健保審字第1090035914號公告副 本辦理(附件)。

二、全民健康保險109年1月1日起新增之自付差額特材類別,依 109年2月24日健保審字第1090034901號公告「全民健康保 險辦理保險對象自付差額特殊材料之作業原則」辦理。

附件